因成绩预告发表不精确,光线传媒再领监管组织罚单。1月13日,据我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站公告,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(300251,下称光线传媒)因发表的《2021年度成绩预告》不精确,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光线传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,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。
2022年1月28日,光线传媒发表成绩预告称,预计2021年度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.7亿元至2.2亿元。因公司对外出资财政核算不规范等原因,光线传媒于2022年4月22日发表《2021年度成绩预告修正公告》,将2021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本3.1亿元至3.6亿元,并在4月28日公布了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本3.12亿元。
光线传媒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长田、财政负责人曾艳负有重要职责。依据相关规定,深交所决定对光线传媒、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长田、财政负责人曾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置。
光线传媒成立于2000年,2011年在国内创业板上市,是我国最大的民营传媒文娱集团。公司主营业务以影视剧项目的出资、制作、发行为主,掩盖电影、电视剧(网剧)、动漫、音乐、文学、演员经纪、实景文娱、工业出资等范畴。
据光线传媒财政报告,2022年前三季度,公司完成主营收入6.85亿元,同比下降29.92%;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.02亿元,同比下降81.64%。其间,公司第三季度主营收入1.02亿元,同比下降54.12%;单季度归母净利润为-9875.87万元,同比下降244.57%;
截至1月13日收盘,光线传媒股价报收9.16元,上涨1.89%,总市值269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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